卷三 在基督內的生活 <返回目錄> |
第二章 第七條 第七誡
一、財物的普遍用途及私有權
二、尊重人及其財物
尊重他人的財物
尊重受造界的完整
三、教會的社會教導
四、經濟活動與社會正義
五、國際間的正義與連帶責任
六、對窮人的愛護
撮要
第八條 第八誡
一、生活於真理中
二、「為真理作証」
三、違反真理的罪
四、尊重真理
五、社會傳播媒體的使用
六、真、美與聖藝
撮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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