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  信仰的宣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<返回目錄>
第二部分      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
 

第三章          我信聖神

第十二條

「我信永恆的生命」

  1. 基督徒將自己的死亡與基督的死亡連在一起,他把死亡看成走向基督的路途、進入永生的門徑。當教會向臨終的基督徒最後一次念出基督寬恕人的赦罪經、傅了最後一次強化之油,並讓他領受臨終聖體,好使基督陪伴他,作他旅途上的食糧,教會向他溫和地保証說:

    親愛的弟兄/姊妹,你要離開這個世界了,讓你的靈魂去吧,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。全能的天主父創造了你,永生之子耶穌基督為你而死在十字架上,同時又恩賜你聖神。願你今天能寓居在神聖耶路撒冷的平安中,偕同童貞瑪利亞、天主之母、聖若瑟、所有天使、聖人……願你回歸到造物主那裡,是祂從塵土中將你塑造出來。當你離開這個生命,願童貞瑪利亞和所有天使聖人來迎接你……願基督的容顏向你展露慈光和欣悅,願你從今天開始永遠享受真福。

一、私審判

  1. 死亡是人生旅程的終結,人生是自由抉擇的時期:接受或拒絕天主在基督內顯示的慈恩。 新約談到審判時,所採用的基本脈絡是迎接基督第二次的來臨。可是新約也屢次肯定,人死後馬上就按其生前的功過和信德得到報應。貧窮拉匝祿的譬喻和基督在十字架上向右盜所說的話,同樣還有其他新約的章節都談及靈魂的終局,一個人的終局可以與另一個的不同。
  2. 每個人從死亡一刻開始,就在其不朽的靈魂上,將其一生呈報基督的私審判,領受永遠的報應:或者經歷一個煉淨期, 或者直接地進入天堂的榮福,或者直接自我判罪、墮入永罰。

    在人生的垂暮時,我們將按愛德受審。

二、天堂

  1. 那些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過世的人,在完全煉淨之後,將與基督永遠生活在一起。他們將永遠地肖似天主,因為他們是面對面地看到天主「實在怎樣」(若一3:2):

    讓我們以宗座權威斷定以下信條:在天主全面性的安排下,所有在基督受苦前過世的聖者的靈魂……和所有接受基督聖洗的信者靈魂,只要在他們死亡時,無須受煉淨的……,或假若他們不論過去或將來尚須受煉淨的,在死亡後已煉淨過的所有靈魂……即使在肉身復活和公審判前──在主救世主耶穌基督升天之後──的所有靈魂,不論過去的、現在的、將來的都會與基督一起活在天國和樂園中,同聖善的天使在一起。在吾主耶穌基督受苦受死後,這些靈魂,在榮福直觀中直到現在,仍然面對面地看天主的本質,不需任何受造物作媒界。

  2. 與天主聖三的這種完美生活,與聖三、童貞瑪利亞、天使和眾真福這種生命與愛的共融,稱為「天堂」。天堂是人最後的歸宿,也是人最深的期盼的圓滿實現,是決定性和至高的幸福境界。
  3. 活在天堂就是「與基督在一起」。 被選的人「在祂內」活著,可是仍然在祂內保存著,更好說,找到他們真正的面貌、他們自己的名字:

    因為生命就是與基督在一起:哪裡有基督,那裡就有生命,那裡就有天國。

  4. 耶穌基督以祂的死亡和復活為我們「開啟」了天堂。享受真福的生活就是圓滿地得到基督救贖工程的果實。基督接受那些信賴祂和忠於祂意願的人進入天上的榮耀。天堂是真福者的團體,在其中所有的人都與基督合為一體。
  5. 與天主並與所有在基督內眾生的幸福共融的這個奧跡,超過一切理解和表達。聖經用一些圖象為我們講述這奧跡:生命、光明、平安、婚宴、天國的美酒、天父的家、天上的耶路撒冷、樂園:「天主為愛祂的人所準備的,是眼所未見,耳所未聞,人心所未想到的」(格前2:9)。
  6. 由於天主的超越性,除非祂自己揭示祂的奧跡予人直觀,同時給人直觀的能力,否則祂實在怎樣,是不能見到的。教會稱這種瞻仰天上榮耀中的天主為「榮福直觀」。

    這將不是你的榮耀和福樂嗎?就是被容許參見天主,得到那榮譽,分享救恩和永光的喜樂,與主基督、你的天主在一起……在天國裡,置身於天主的義人和朋友之中,享受那賺得的、永不腐朽的喜樂。

  7. 在天上的榮耀中,真福者會滿懷喜樂地繼續完成天主對其人群和整個受造界的旨意。他們已與基督為王;與祂一起「他們必要為王,至於無窮之世」(默22:5)。

三、最後的煉淨或煉獄

  1. 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,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,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,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,為得到必需的聖德,進入天堂的福樂中。
  2. 教會稱被選者最後的煉淨為煉獄,那絕不可與被判入地獄者的處罰相比。教會特別在翡冷翠和特倫多大公會議中欽定有關煉獄的信條。教會的聖傳參照聖經某些章節談到煉淨之火:

    有關一些輕微的罪過,我們必須相信,在公審判前是有煉淨之火的。那自稱為「真理」的一位曾肯定過,假如有人口裡褻瀆聖神,不論今世或在來世,都不會被赦免的 (瑪12:31)。由此引申有某些罪過可在今世得以赦免,另一些則在來世得以淨化。

  3. 這煉獄的訓導是依據為亡者祈禱的做法,對此聖經早已說過:「為此,他 (猶大瑪加伯) 為亡者獻贖罪祭,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」(加下12:46)。教會自始便紀念亡者,為他們奉獻祈禱,尤其是感恩祭,為使他們得到煉淨,進入天主的榮福直觀中。教會也鼓勵人為亡者行施捨、得大赦和做補贖:

    讓我們援助和懷念他們。假如約伯的兒子能因父親的犧牲而得到淨化,那麼為何我們懷疑為亡者的奉獻不會帶給他們安慰呢?我們無須猶疑去幫助亡者,為他們獻上祈禱。

四、地獄

  1. 除非我們自由地選擇愛天主,就不能與祂契合。假如我們犯嚴重的罪過反對祂,反對近人,反對自已,我們就不能愛祂:「那不愛的,就存在死亡內。凡惱恨自己弟兄的,便是殺人的;你們也知道:凡殺人的,便沒有永遠的生命存在他內」(若一3:15)。我們的主早已說過,假如我們不對貧窮者、弱小者在其急需中施予援手,我們就會與祂分離。 若人在大罪中過世時沒有悔意,沒有接受天主的慈愛,這表示他藉著自由的抉擇永遠與主分離。換言之,就是將自己排除與天主和真福者的共融之外,這種決定性的、自我排除的境況就稱為「地獄」。
  2. 耶穌屢次談到「地獄」,「不滅的火」, 這火是為那些至死不肯相信、不肯悔改的人而保留的,在火裡他們的靈魂和肉身都會一起喪亡。耶穌嚴厲地宣布,祂「要差遣祂的天使,將一切作惡的人收集起來,……扔到火窯裡」(瑪13:41-42),並宣判:「可咒罵的,離開我,到永火裡去吧!」(瑪25:41)
  3. 教會訓導聲明地獄的存在和永久性。那些在死罪中過世的靈魂會立刻下地獄,受地獄的苦痛,就是「永火」。 地獄主要的痛苦是與天主永遠的分離,因為人只可從天主那裡得到生命和福樂,人是為此被創造,並不斷地渴求這生命和福樂。
  4. 聖經和教會訓導對地獄的聲明是為喚起人的責任,人以永遠的歸宿為目標,該負責地運用他的自由。同時這些聲明成為請人皈依的迫切呼籲:「你們要從窄門進去,因為寬門和大路導入喪亡;但有許多的人從那裡進去。那導入生命的門是多麼窄,路是多麼狹!找到它的人的確不多」(瑪7:13-14)。

    我們不知道何時何日,我們必須遵從主的勸告,時常警惕,期望在結束了我們現世生命的唯一旅程之後,能與主同赴天宴,並加入受祝福者的行列,不要像懶惰的惡僕,被貶入永火及外面的黑暗中,那裡將有「哀號切齒」。

  5. 天主並沒有預定任何人下地獄。 因為下地獄是故意離棄天主的行為,亦即大罪,在大罪中罪人至死不悔改。在感恩祭和信友每日的祈禱中,教會懇求天主的仁慈,祂並不願意「任何人喪亡,只願眾人回心轉意」(伯後3:9):

    主,所以我們懇求禰,惠然收納,禰的僕人和禰全家所奉獻的這項禮品,使我們一生平安度日,脫免永罰,並得列入禰簡選的人群中。

五、最後審判

  1. 所有亡者復活之後,不論「義人或惡人」(宗24:15)都該經歷最後的審判。「那時候凡在墳墓裡的都要聽見他(人子)的聲音而出來:行過善的,復活進入生命;作過惡的,復活而受審判」(若5:28-29)。那時基督「將在自己的光榮中,與眾天使……一切民族,都要聚在祂面前,祂要把他們彼此分開,如同牧人分開綿羊和山羊一樣:把綿羊放在自己的右邊,山羊在左邊……這些人要進入永罰,而義人卻要進入永生」(瑪25:31,32,46)。
  2. 面對作為真理的基督,每個人與天主的真實關係將決定性地披露無遺。最後審判將啟示每個人在現世所行的善或未盡的本分,及其最終後果:

    壞人的一切惡行都記錄下來,他們卻不知道。末日,「天主將不會保持緘默」(詠50:3)……祂轉向惡人,向他們說:「我曾將我可愛的窮人為你們放在世上。我就是他們的首領,在天上坐在我父的右邊,可是在地上我的肢體卻捱飢受餓。假如你們曾施捨過給我的肢體,你們的施捨本該到達他們的首領處。當我將可愛的窮人放在世上,我是要他們成為你們的運輸者,將你們的善行搬到我的寶庫裡,你們卻沒有將任何東西交到他們手上,為此你們從我身上也得不到甚麼」。

  3. 當基督榮耀地再來時,就有最後的審判。只有天父知道那日子和時辰,只有祂決定基督何時再來。通過祂的聖子耶穌,祂將對歷史作出決定性的發言。我們將知悉整個創世工程和救恩計畫的終極意義,同時將明白天主的眷顧,怎樣通過奇妙的途徑,引導萬有邁向最後的目標。最後審判要啟示天主的正義,勝於任何受造物所行的不義,因為祂的愛比死亡更強烈。
  4. 當天主還賜給人「悅納的時候和救恩的日子」(格後6:2)時,最後審判的訊息呼喚人皈依。它啟發對天主聖善的敬畏,使人為天國正義而獻身,宣告「所希望的真福」(鐸2:13)、主的再來,「因為祂要來,在祂的聖徒身上受光榮,在一切信眾身上受讚美」(得後1:10)。

六、新天新地的希望

  1. 在時期的終結,天國將達到圓滿。公審判之後,靈魂和肉身受到光榮的義人將與基督永遠為王,而宇宙自身也將得以更新:

    那時教會……將在天上的光榮中,才圓滿地實現,那就是萬物復興的時候,也就是和人類緊相連接、又藉人類以達其終向的普世萬物,將和人類一起,在基督內達到圓滿境界。

  2. 這個奧妙的更新將使人類和世界都得以轉化。聖經稱之為「新天新地」(伯後3:13),就是天主計畫決定性的實現,「天上和地上的萬有,總歸於基督元首」(弗1:10)。
  3. 在這個新宇宙、 天上的耶路撒冷裡,天主寓居在眾人當中。祂「要拭去他們臉上的一切眼淚;以後再也沒有死亡,再也沒有悲傷,沒有哀號,沒有苦楚,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了」(默21:4)。
  4. 就人而論, 這個圓滿將是人類成為一體的最終實現,這人類的一體性是天主創造之初就願意的, 也是旅途教會「作為聖事」所象徵的。那些曾與基督結合的人將組成得救的團體、天主的「聖城」(默21:2)、「羔羊的新娘」(默21:9),這團體不再受罪惡、不潔 、私愛所損傷,因為這一切只摧毀或傷害地上人們的團體。榮福直觀將是福樂、平安和彼此共融的永不枯竭的泉源,因為在直觀中天主將向被選者無窮無盡地顯示自己。
  5. 就世界而論,啟示肯定人和物質世界具有深邃的共同歸宿:

    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……懷有希望,脫離敗壞的控制。……因為我們知道,直到如今,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,同受產痛。不但是萬物,就是連我們這已蒙受聖神初果的,也在自己心中嘆息,等待著我們肉身的救贖(羅8:19-23)。

  6. 有形可見的宇宙本身也因而註定要得到轉化,「為使世界本身恢復原來面貌,去為義人服役,不會再有任何障礙」,並分享義人們在復活的耶穌基督內的榮耀。
  7. 「對大地及人類終窮的時刻,我們一無所知,亦不知萬物將如何改變。但為罪惡所玷污的這個世界的面目,必將逝去。我們可從啟示得知,天主將替我們準備一個新的住所、新的天地,那裡正義常存,幸福將要滿足並超出人心所能想到的一切和平的願望」。
  8. 「但期待新天地的希望,不僅不應削弱,而且應增進我們建設此世的心火。因為新的人類大家庭的雛型,是滋長發育在今世的,並已能給予人一些新天地的預象。故此,現世的進步雖然與基督王國的廣揚有其分別,但就現世的進展而論,它有益於改善人類的社會,故此,極為有利於天主的王國」。
  9. 「事實上……一切出於自然和人類努力所結的美果,我們把這些美果遵從主的命令並在祂的神內,傳播到世上。其後,當基督將永恆而普遍的王國交還聖父時,我們要再度看到這些美妙的成果,將是毫無玷污而光輝奪目的」。那時天主在永生中將成為「萬物之中的萬有」(格前15:28):

    實存而真正的生命,是父通過子在聖神內將天上的恩賜,傾注在眾生中,一無例外。又因著祂的仁慈,我們,作為人,也領受永生的不朽許諾。

撮要

  1. 基督是生者和死者的審判者。根據祂在人死亡那一刻所做的私審判,每個人在其不朽的靈魂上會領受永遠的報應。
  2. 「我們相信所有在基督恩寵內死去的靈魂……是死亡彼岸的天主子民,在復活的那天,當這些靈魂和自己的肉身重新結合時,死亡將被決定性地征服」。
  3. 「我們相信在天堂上,圍繞耶穌和瑪利亞的眾多靈魂組成天上的教會,他們在那永恆的真福中,看見天主實在怎樣,同時他們以不同的程度與眾聖天使聯合,一起跟榮耀中的基督執行天主的統治,他們以手足之情的關懷,為我們轉禱,扶持我們的軟弱」。
  4. 那些在天主恩寵和友誼中過世的,而尚未完全煉淨的人,雖然他們永遠的得救已確定,在死後要經過煉淨,為能獲得必需的聖德,進入天主的榮耀。
  5. 因著「諸聖相通」的事實,教會將亡者交託給天主的仁慈,為他們奉獻祈禱,尤其是感恩聖祭。
  6. 教會效法基督,提醒信友那「憂傷和痛苦的永遠死亡」, 就是「地獄」。
  7. 地獄最主要的痛苦在於永遠與天主分離,人只有在天主內,才能有生命和福樂,人為此被造,對此渴求。
  8. 教會祈禱,勿讓任何人喪亡:「主,請不要讓我有一刻與禰分離。」假如「沒有人能自救」是真實的話,那麼,天主「願意所有的人得救」(弟前2:4)和「為天主一切都可能」(瑪19:26)也是同樣地真實。
  9. 「至聖的羅馬教會相信和堅決宣認,在公審判之日,所有的人都連同自己的身體,出現在基督審判座前,對自己的行為作交代」。
  10. 在時期的終結,天主的王國將達到圓滿。義人將與基督為王,其身體和靈魂受到榮耀,直到永遠,同時整個物質世界都會轉化。天主必在永生中成為「萬物之中的萬有」(格前15:28)。

阿們 (AMEN)

  1. 信經與聖經的最後一部書(默示錄)一樣, 以希伯來文「阿們」結束。「阿們」也多次出現在新約祈禱文的結尾。同樣,教會的祈禱文都以「阿們」結束。
  2. 「阿們」與「信」的字根,在希伯來文裡是相同的。這字根表示堅固、可靠、忠實。因此,不難明白「阿們」可以說是天主對我們的信實和我們對天主的信靠。
  3. 在依撒意亞先知書裡,可找到「真實的天主」,依字面講起來就是「阿們的天主」,表示天主忠於祂的許諾:「所以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,要向真實(阿們)的天主求福」(依65:16)。我們的主也時常用「阿們」, 有時還重複使用, 為強調祂教導的真實性,祂的權威是建立在天主的真實上。
  4. 信經最後的「阿們」是表示再說和肯定最先的兩個字:「我信」。信,就是對天主的話、許諾、誡命說「阿們」,那就是完全把自己交給具有無限慈愛及完全信實的那一位。基督信徒每天的生活是對我們洗禮中宣認的「我信」說「阿們」:

    願信經對你有如一面鏡子。在鏡子中看看你自己:看你是否相信你聲稱所信的一切。願你天天以你的信德為樂。

  5. 耶穌基督自己是「阿們」(默3:14),祂是天父對我們之愛的決定性「阿們」;祂攝取並完成我們對父的「阿們」:「一切天主的恩許,在祂內都成了『是』,為此也藉著祂,我們才答應『阿們』,使光榮藉我們歸於天主」(格後1:20)。

    全能的天主聖父,

    一切崇敬和榮耀,

    藉著基督,偕同基督,在基督內,

    並聯合聖神,

    都歸於禰,直到永遠。

    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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