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我信聖神
第十二條
「我信永恆的生命」
親愛的弟兄/姊妹,你要離開這個世界了,讓你的靈魂去吧,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。全能的天主父創造了你,永生之子耶穌基督為你而死在十字架上,同時又恩賜你聖神。願你今天能寓居在神聖耶路撒冷的平安中,偕同童貞瑪利亞、天主之母、聖若瑟、所有天使、聖人……願你回歸到造物主那裡,是祂從塵土中將你塑造出來。當你離開這個生命,願童貞瑪利亞和所有天使聖人來迎接你……願基督的容顏向你展露慈光和欣悅,願你從今天開始永遠享受真福。
一、私審判
在人生的垂暮時,我們將按愛德受審。
二、天堂
讓我們以宗座權威斷定以下信條:在天主全面性的安排下,所有在基督受苦前過世的聖者的靈魂……和所有接受基督聖洗的信者靈魂,只要在他們死亡時,無須受煉淨的……,或假若他們不論過去或將來尚須受煉淨的,在死亡後已煉淨過的所有靈魂……即使在肉身復活和公審判前──在主救世主耶穌基督升天之後──的所有靈魂,不論過去的、現在的、將來的都會與基督一起活在天國和樂園中,同聖善的天使在一起。在吾主耶穌基督受苦受死後,這些靈魂,在榮福直觀中直到現在,仍然面對面地看天主的本質,不需任何受造物作媒界。
因為生命就是與基督在一起:哪裡有基督,那裡就有生命,那裡就有天國。
這將不是你的榮耀和福樂嗎?就是被容許參見天主,得到那榮譽,分享救恩和永光的喜樂,與主基督、你的天主在一起……在天國裡,置身於天主的義人和朋友之中,享受那賺得的、永不腐朽的喜樂。
三、最後的煉淨或煉獄
有關一些輕微的罪過,我們必須相信,在公審判前是有煉淨之火的。那自稱為「真理」的一位曾肯定過,假如有人口裡褻瀆聖神,不論今世或在來世,都不會被赦免的 (瑪12:31)。由此引申有某些罪過可在今世得以赦免,另一些則在來世得以淨化。
讓我們援助和懷念他們。假如約伯的兒子能因父親的犧牲而得到淨化,那麼為何我們懷疑為亡者的奉獻不會帶給他們安慰呢?我們無須猶疑去幫助亡者,為他們獻上祈禱。
四、地獄
我們不知道何時何日,我們必須遵從主的勸告,時常警惕,期望在結束了我們現世生命的唯一旅程之後,能與主同赴天宴,並加入受祝福者的行列,不要像懶惰的惡僕,被貶入永火及外面的黑暗中,那裡將有「哀號切齒」。
主,所以我們懇求禰,惠然收納,禰的僕人和禰全家所奉獻的這項禮品,使我們一生平安度日,脫免永罰,並得列入禰簡選的人群中。
五、最後審判
壞人的一切惡行都記錄下來,他們卻不知道。末日,「天主將不會保持緘默」(詠50:3)……祂轉向惡人,向他們說:「我曾將我可愛的窮人為你們放在世上。我就是他們的首領,在天上坐在我父的右邊,可是在地上我的肢體卻捱飢受餓。假如你們曾施捨過給我的肢體,你們的施捨本該到達他們的首領處。當我將可愛的窮人放在世上,我是要他們成為你們的運輸者,將你們的善行搬到我的寶庫裡,你們卻沒有將任何東西交到他們手上,為此你們從我身上也得不到甚麼」。
六、新天新地的希望
那時教會……將在天上的光榮中,才圓滿地實現,那就是萬物復興的時候,也就是和人類緊相連接、又藉人類以達其終向的普世萬物,將和人類一起,在基督內達到圓滿境界。
凡受造之物都熱切地等待天主子女的顯揚……懷有希望,脫離敗壞的控制。……因為我們知道,直到如今,一切受造之物都一同歎息,同受產痛。不但是萬物,就是連我們這已蒙受聖神初果的,也在自己心中嘆息,等待著我們肉身的救贖(羅8:19-23)。
實存而真正的生命,是父通過子在聖神內將天上的恩賜,傾注在眾生中,一無例外。又因著祂的仁慈,我們,作為人,也領受永生的不朽許諾。
撮要
阿們 (AMEN)
願信經對你有如一面鏡子。在鏡子中看看你自己:看你是否相信你聲稱所信的一切。願你天天以你的信德為樂。
全能的天主聖父,
一切崇敬和榮耀,
藉著基督,偕同基督,在基督內,
並聯合聖神,
都歸於禰,直到永遠。
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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