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  信仰的宣認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<返回目錄>
第二部分       基督徒信仰的宣認
 
第二章           我信耶穌基督、天主的獨生子
 
 
第二章

我信耶穌基督、天主的獨生子

喜訊:天主派遣了祂的兒子

  1. 「但時期一滿,天主就派遣了自己的兒子來,生於女人,生於法律之下,為把在法律之下的人贖出來,使我們獲得義子的地位」(迦4:4-5)。這就是有關「天主子、耶穌基督」(谷1:1) 的喜訊:天主眷顧了自己的民族,實現了祂向亞巴郎和他的子孫們所作的許諾,而且超越了所有的期待:竟派遣了自己的「愛子」(谷1:11)來。
  2. 我們相信和宣認:納匝肋人耶穌,在黑落德王和凱撒奧古斯都時代,是一位在白冷出世的猶太人,生於以色列的女子,他從事木匠工藝。後來於提庇留為王、般雀比拉多總督執政時,在耶路撒冷被人釘死。祂確是降生成人的天主永遠之子,祂「來自天主」(若13:3),「自天降下」(若3:13; 6:33),「且在肉身內降世」(若一4:2),因為「聖言成了血肉,寄居在我們中間;我們見了祂的光榮,正如父獨生子的光榮,滿溢恩寵和真理……從祂的滿盈中,我們都領受了恩寵,而且恩寵上加恩寵」(若1:14,16)。
  3. 受了聖神恩寵的感動和聖父的吸引,我們相信耶穌並宣認:「你是基督,永生天主之子」(瑪16:16)。這是聖伯多祿所宣認的信仰,在這信仰的磐石上,基督建立了祂的教會。

「宣布……基督那不可測量的豐富福音」(弗3:8)

  1. 傳授基督徒信仰,主要是宣講耶穌基督,好能引人信奉祂。首批門徒一開始就滿腔熱忱地要宣講基督:「我們不得不說我們所見所聞的事」(宗4:20)。他們邀請各時代的人,都要進入與基督共融的喜樂:
  2. 論到那從起初就有的生命的聖言,就是我們聽見過、我們親眼看見過、瞻仰過、以及我們親手摸過的生命的聖言──這生命已顯示出來,我們看見了,也為祂作証、且把這原與父同在,且已顯示給我們的永遠的生命,傳報給你們──我們將所見所聞的傳報給你們,為使你們也同我們相通;原來我們是同父和祂的子耶穌基督相通的。我們給你們寫這些事,是為叫我們的喜樂得以圓滿(若一1:1-4)。

教理講授的中心:基督

  1. 「在教理講授的中心,我們主要是講那一位,祂就是納匝肋人耶穌、聖父的獨生子……祂曾為我們受苦而死;復活後,如今時常同我們一起生活……講授教理就是揭開在基督身上天主的整個永恆計畫……這就是設法了解基督的言行舉止和祂所行奇跡的意義」。教理講授的目的是:「使人……與耶穌基督共融:只有祂能在聖神內引導我們歸向聖父的愛,使我們分享天主聖三的生命」。
  2. 「在教理講授中,所教導的是降生的聖言、天主子基督──其他一切都是以祂為依據的……只有基督施行教導,其他的人不過是祂的代言人,讓基督藉他的口教導……每個傳道員應把耶穌奧妙的話貼合在自己身上:『我的教訓不是我的,而是派遣我來者的』(若7:16)」。
  3. 所以那奉召「講解基督」的人,首先應尋求「認識基督」的崇高價值,也要準備損失一切,「為賺得基督,為結合於祂」,並要「認識基督和祂復活的德能,參與祂的苦難,相似祂的死,也希望得到由死者中的復活」(斐3:8-11)。
  4. 從這種對基督的認識與愛慕,自然地湧出一種願望:去宣講基督及「傳播福音」,並引導別人信奉耶穌基督而說:「是」,同時,使人感到需要日益深入地認識這信仰。為此,依照信經的次序,首先介紹耶穌的主要名號:基督、天主子、主(第二條)。然後信經宣認基督生平的主要奧跡:就是祂的降生(第三條)、祂的逾越奧跡(第四及第五條)和祂的受顯揚(第六及第七條)。

第二條

「耶穌基督、天主的獨生子、我們的主」

一、耶穌

  1. 耶穌按希伯來語解說:「天主拯救」。天使加俾額爾在預報救主誕生時,說祂的名字要叫耶穌,這名字同時表達了祂的身分和使命。由於「只有天主才能夠赦免罪惡」 (谷2:7),祂要藉自己降生成人的永遠聖子耶穌,「把自己的民族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」(瑪1:21)。這樣,在耶穌身上,天主總結祂的整個救恩史,以造福人類。
  2. 在救恩史中,天主不但救以色列「擺脫奴役」(申5:6),使他們離開埃及,而且也救他們脫離罪惡。因為罪惡常是對天主的一種冒犯,只有天主才能赦免。因此以色列民,由於日漸意識到罪惡的普遍性,除了呼求救主的名字外,不能找到其他救援。
  3. 耶穌的名字,表示天主自己的名字臨現在祂降生成人的聖子身上,好能普遍而確實地補贖罪過。這是唯一能夠帶來救恩的神聖名字,而且能被眾人呼求,因為藉著降生,祂已與眾人結合,以致「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字,使我們賴以得救的」(宗4:12)。
  4. 救主天主的名字每年由大司祭,以犧牲的血灑在至聖所的贖罪蓋後呼求一次,以補贖以色列的罪。贖罪蓋是天主臨在的地方。當聖保祿說耶穌「是天主公開立定,使祂以自己的血,為信仰祂的人作贖罪祭」時(羅3:25),是表示藉祂的人性,「天主要在基督內使世界與自己和好」(格後5:19)。
  5. 耶穌的復活光榮了救主天主的名字,因為如今耶穌的名字完全表達了它的至高能力,它是一個「超越其他所有名字的名字」(斐2:9-10)。邪神惡魔害怕祂的名字,而耶穌的門徒們是藉祂的名字施行奇跡;因為他們因祂的名向天父所求的一切,天父都應允他們。
  6. 耶穌的聖名是基督徒祈禱的核心。所有的禮儀祈禱文都以這格式結束:「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……」。「聖母經」也以「爾胎子耶穌並為讚美」作為巔峰。東方教會常作的心靈祈禱、即那稱為「耶穌禱文」的,說:「主耶穌基督、天主子,可憐我罪人」。不少基督徒臨死時口中只呼號「耶穌」的名字,如同聖女貞德那樣。

二、基督

  1. 基督一詞來自希伯來語「默西亞」的希臘譯文,解作「受傅者」。若非因為耶穌完全實現了這詞所表達的神聖使命,它將不會成為祂的專有名字。因為在以色列,那些為執行天主賦予的使命而奉獻於主的人,才因天主的名而被傅油。例如:君王、司祭 、以及少數的先知。而默西亞的情況應是最傑出的,因天主派遣了祂,是為正式建立祂的神國。默西亞應被上主的神所傅油,在同一時刻中成為君王、司祭和先知。耶穌以其司祭、先知和君王的三重功能,實現了以色列對默西亞的期望。
  2. 天使向牧人們報告那誕生的耶穌,乃是天主向以色列所預許的默西亞:「今天在達味城中,為你們誕生了一位救世者,祂是主默西亞」(路2:11)。從起初祂就是「父所祝聖並派遣到世界上來的」那一位(若10:36),祂是貞女瑪利亞所懷孕的「聖者」(路1:35)。若瑟被天主召叫,要「娶他的妻子瑪利亞」,因為她已懷孕,「那在她內受生的,是出於聖神」(瑪1:20),務使那「號稱基督」的耶穌,生於達味默西亞後裔中的若瑟的妻子(瑪1:16)。
  3. 耶穌被祝聖為默西亞顯露了祂的神聖使命。「這是祂的名字所指示的。因為在基督的名字內,已暗示了那位傅油的、那位被傅油的以及那位傅油本身:那傅油的就是聖父,那被傅的就是聖子,且是在聖神內被傅,聖神本身就是傅油」。祂從永遠被祝聖為默西亞,在其現世生活中顯露出來,就是當若翰給祂授洗時,就是當天主「以聖神和德能傅了祂」(宗10:38) ,「使祂顯示於以色列」(若1:31),作為他們的默西亞。祂的工作和說話將顯示祂是「天主的聖者」(谷1:24; 若6:69; 宗3:14)。
  4. 許多猶太人,甚至一些懷有與他們共同期望的其他民族,在耶穌身上看到了天主許給以色列的默西亞、「達味之子」的基本特徵。耶穌接受了祂應得的默西亞名號,但有某種保留,因為當時一部分的人,用一種過分人性的觀念去看此名號,主要是政治性的觀念。
  5. 耶穌接受了伯多祿承認祂為默西亞的信德宣認,並預告人子那已迫近的苦難的日子。祂藉「自天降下的」(若3:13)人子的超然身分,揭露了祂默西亞王權的真正內容,正如祂藉受苦僕人的救贖使命所揭露的:「人子來不是受服事,而是服事人,並交出自己的生命,為大眾作贖價」(瑪20:28)。為此,祂的王權的真正意義只有在祂高懸在十字架上時才顯示出來,但只有當祂復活後,祂的默西亞王權才能由伯多祿在天主的子民前當眾宣布:「所以,以色列全家應確切知道:天主已把你們所釘死的這位耶穌,立為主,立為默西亞了」 (宗2:36)。

三、天主的獨生子

  1. 天主子在舊約裡,是給予天使、特選的民族、以色列的兒女以及他們君王的一個名號。它表示一種義子的名分,即指在天主與受造物之間,建立特殊親切的關係。當所許的默西亞君王被稱為「天主子」時,按照這些章節的字面意義,並不一定意味著祂是超越人性的。那些以此觀念指耶穌為以色列的默西亞的人,大概他們所想說的也不外如此。
  2. 但當伯多祿承認耶穌「是默西亞,永生天主之子」(瑪16:16) 時,卻是另一回事,因為耶穌隆重地回答他說:「不是肉和血啟示了你,而是我在天之父」(瑪16:17) 。同樣,保祿在說到自己在大馬士革路上的歸化時,也說:「從母胎中已選拔我,以恩寵召叫我的天主,卻決意將祂的聖子啟示給我,叫我在異民中傳揚祂……」(迦1:15-16)。「他即刻在各會堂中宣講耶穌,說祂是天主子」(宗9:20)。耶穌的神聖身分,自始就是宗徒信仰的核心 ,並首先由作為教會基礎的伯多祿所宣認。
  3. 伯多祿所以能辨認耶穌默西亞天主子的超越特性,是因為耶穌清楚地讓此特性被了解。在公議會前,面對控告者的質問:「那麼,你就是天主子了?」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說了,我就是」(路22:70)。很久以前,祂就自稱是認識父的「子」,有別於天主過去給自己子民所派遣的「僕人」,且超越天使。祂把自己作兒子的身分跟門徒的分開,而從不說「我們的父」除非命令他們:「所以你們應這樣祈禱:我們在天的父」(瑪6:9);並強調了這種區別說:「我的父和你們的父」(若20:17)。
  4. 福音敘述了在兩個隆重的時刻:基督受洗和顯聖容時,聽到了父的聲音,稱祂為自己的「愛子」。耶穌自稱為「天主的獨生子」(若3:16),並用這稱號肯定祂先前存在的永恆性。祂要求人們信「天主獨生子的名字」(若3:18)。基督徒的這種宣認,已在百夫長面對十字架上的耶穌而發出的驚歎中出現:「這人真是天主子」(谷15:39) ;因為只有在逾越奧跡中,信徒才能給予「天主子」這稱號終極的意義。
  5. 是祂復活後,祂那天主子的身分,在其受顯揚的人性的大能中才顯露出來:「按至聖的神性,由於祂從死者中復活,祂被立為具有大能的天主之子」(羅1:4)。宗徒們可以承認:「我們見了祂的光榮,正如父獨生者的光榮,充滿恩寵和真理」(若1:14)。

四、主

  1. 在舊約經書的希臘文譯本中,天主啟示給梅瑟的那無可言喻的名字「雅威」(YHWH),譯成了"Kyrios"「主」。由那時起,主就成了最通用的名字,來表示以色列的天主的神性。新約利用「主」的這個圓滿意義的名字稱呼父,但新穎的是,也用來稱呼耶穌,藉以承認祂是天主。
  2. 當耶穌跟法利塞人辯論聖詠第一百一十篇的意義時,祂含蓄地把這名號歸給自己,但對祂的宗徒們卻明顯地披露自己這名號。在祂的公開生活中,祂以行動克服自然、疾病、魔鬼、死亡及罪惡,都顯示了祂天主性的至高權能。
  3. 在福音中,很多次,有些人走到耶穌跟前,稱祂為「主」。這個名號表示那些親近耶穌的人,對耶穌的一種尊敬和信賴,期待著祂給予他們援助和痊癒。在聖神的感動下而發出此種稱呼,則表示對耶穌天主性奧跡的承認,與復活的耶穌相遇,則成了朝拜:「我主,我天主!」(若20:28)因此,這稱呼帶有一種喜愛與傾慕的色彩,成了基督徒傳統的特點:「是主!」(若21:7)
  4. 教會把「主」的神聖名號歸於耶穌, 在初期的信仰宣辭一開始就確認: 天主父應享有的德能、尊崇和光榮, 也適合於耶穌,因為祂「具有天主的形體」(斐2:6),而聖父也顯示了耶穌這種尊威,使祂從死者中復活,並在自己的光榮中顯揚祂。
  5. 基督徒從其歷史的開始,在肯定耶穌為世界和歷史之主的身分時,也要求我們承認:人不該絕對地把自己個人的自由,屈服於任何地上的權力下,而只應屈服於天主聖父和主耶穌基督:凱撒並非「主」。「教會深信,人類整個歷史的樞紐、中心和宗旨,就是在於她的主和導師身上」。
  6. 基督徒的祈禱也以「主」的名號作為特色,無論在邀請祈禱時:「願主與你們同在!」或在結束祈禱時:「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」。甚或在充滿信賴與希望的呼喚中:"Maran atha" 「主已來了!」或"Marana tha"「主,請來吧!」(格前16:22),「阿們,主耶穌,禰來吧!」(默22:20)

撮要

  1. 「耶穌」這名字,意指「天主拯救」。那位生於童貞瑪利亞的嬰孩名叫「耶穌」,「因為祂要把自己的民族,由他們的罪惡中拯救出來」(瑪1:21)。「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字,使我們賴以得救的」(宗4:12)。
  2. 「基督」這名號,意指「受傅者」、「默西亞」。耶穌是基督,因為天主「以聖神和德能傅了祂」(宗10:38)。祂是要來的那一位,是「以色列所希望的」對象(宗28:20)。
  3. 「天主子」這名號,意指耶穌基督與天主聖父的唯一及永遠的關係:祂是聖父的獨生子,祂本身也是天主。要成為基督徒,必須相信耶穌基督是天主子。
  4. 「主」這名號,意指天主的至高權威。宣認及呼號耶穌為主,就是相信祂的天主性。「除非受聖神感動,沒有一個人能說:『耶穌是主』」(格前12:3)。

第三條

「耶穌基督因聖神降孕,由童貞瑪利亞誕生」

第一節 天主子降生成人

一、為何聖言成為血肉

  1. 我們以尼西亞‧君士坦丁堡信經,承認聖言「為了我們人類,並為了我們的得救,從天降下;祂因聖神由童貞瑪利亞取得肉軀,而成為人。」
  2. 聖言成了血肉,是為拯救我們,使我們與天主和好:是天主「愛了我們,且打發自已的兒子,為我們做贖罪祭」(若一4:10)。「父打發了子來作世界的救主」(若一4:14)。「祂顯示出來,是為除免罪過」(若一3:5):
  3. 我們的本性患了病,需要醫治;墮落了,需要救起;死了,需要復活。我們失去了曾擁有過的財富,必須再還給我們;沉迷在黑暗中,需要給我們帶來光明;成了俘虜,我們期待一位救主;成了囚犯,我們期待一個援助;做了奴隸,我們期待一位解救者。難道所有這些理由都不重要嗎?既然人類已處於一種極端可憐與不幸的處境中,難道還不足以感動天主,使祂下降深入我們的人性來看顧它嗎?

  4. 聖言成了血肉,是為使我們因此認識天主的愛:「天主對我們的愛在這事上已顯示出來:就是天主把自己的獨生子,打發到世界上來,好使我們藉著祂得到生命」(若一4:9)。「天主竟這樣愛了世界,甚至賜下了自己的獨生子,使凡信祂的人不至喪亡,反而獲得永生」(若3:16)。
  5. 聖言成了血肉,是為作我們聖德的模範:「你們背起我的軛,跟我學吧……」(瑪11:29)。「我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除非經過我,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」(若14:6)。在顯聖容的山上,聖父命令說:「你們要聽從祂!」(谷9:7)。事實上,祂是真福的典範和新誡命的準則:「你們該彼此相愛,如同我愛了你們一樣」(若15:12)。這愛要求確實的自我奉獻,去作祂的追隨者
  6. 聖言成了血肉,是為使我們「成為有分於天主性體的人」(伯後1:4):「因為這就是聖言成了人、天主子成了人子的理由:為使人進入與聖言共融和領受天主義子的名分後,成為天主的子女」。「原來天主子成了人,是為使我們成為天主」,「天主的獨生子,為了要使我們分享祂的天主性,便取了我們的人性,為的是成了人之後的祂,能使人成為天主」。

二、聖言降生成人

  1. 再引用聖若望的話:「聖言成了血肉」(若1:14)時,是把天主聖子取人性,為在人性內救我們這一事實稱為「道成人身」(incarnation)。教會以聖保祿所記載的一首歌曲來讚頌降生的奧跡:
  2. 你們該懷有基督耶穌所懷有的心情:祂雖具有天主的形體,並沒有以自己與天主同等,為應當把持不捨的,卻使自己空虛,取了奴僕的形體,與人相似,形狀也一見如人;祂貶抑自己,聽命至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(斐2:5-8)。

  3. 希伯來書也談及同樣的奧跡:

    為此,基督一進入世界便說:犧牲和素祭,已非禰所要,卻給我預備了一個身體。全燔祭和贖罪祭,已非禰所喜,於是我說:看,我已來到……為承行禰的旨意(希10:5-7)。

  1. 信奉天主子真的降生成人,乃識別基督徒信仰的標記:「你們憑此可認出天主的神:凡明認耶穌為默西亞,且在肉身內降世的神,便是出於天主」(若一4:2)。這是教會一開始就有的令人欣喜的信念,致使她高唱「偉大的虔敬奧跡」:「祂出現於肉身」(弟前3:16)。

三、真天主又是真人

  1. 天主子降生成人是唯一及無與倫比的事件,但並不是說耶穌基督一部分是天主,一部分是人;也不是天主性和人性的模糊的混合產物。祂確實成了人,但仍是真正的天主。耶穌基督是真天主,又是真人。教會在最初的幾個世紀裡,必須維護和澄清這端信德的真理,以對抗那些想把它歪曲的異端。
  2. 最初的異端倒不是否認基督的天主性,而是否認祂的人性(唯識主義的幻象論)。從宗徒時代起,基督徒的信仰就強調天主子「在肉身內」的真正降生。但到了第三世紀,教會必須在安提約基召開的會議中,駁斥保祿‧撒莫撒達(Paul of Samosata),聲明耶穌基督是因本性、而非因繼嗣而成為天主子。325年的第一屆尼西亞大公會議,在其信經中宣認天主子是「聖父所生,而非聖父所造,與聖父同性同體」,並譴責了亞略(Arius),他認為「天主子來自虛無」,而且是「與聖父非同性同體的」。
  3. 奈斯多略的異端認為,在基督內一個屬人的位格與天主子屬神的位格結合。與他持相反意見的,是聖濟利祿‧亞歷山大和431 年於厄弗所召開的第三屆大公會議,他們宣認「聖言在其位格內,跟那具有理性靈魂的肉體結合為一的時候,便成了人」 基督的人性除了天主子的屬神位格外,別無其他的主體,而這人性是祂在受孕時攝取而成為自己的。因此,厄弗所大公會議於431 年宣認,瑪利亞由於在自己胎中懷了成為人的天主子,故確實成了天主的母親:「說她是天主之母……當然不是說聖言的性體或其天主性,是出生於聖童貞。而是說,那個由她所生的具有理性靈魂的聖肉身,已與天主聖言合成一位,故聖言按肉身而言,可說是受生的那一位」。
  4. 基督一性論者聲稱,基督的人性,由於被天主子的屬神位格所攝取,便停止存在。駁斥這項異端的,有451 年在加采東召開的第四屆大公會議,它這樣宣認:
  5. 步武聖教長的後塵,我們一致教導人相信:同一聖子、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具有完全的天主性和完全的人性,是真天主而又是真人,即具有理性的靈魂和肉身,按其天主性而論,與聖父同一性體;按人性而論,則與我人同一性體,即「在各方面與我們相似,只是沒有罪過」(希4:15)。祂按天主性而論,是在萬世之前,由聖父所生;但按人性而論,則在近世,為了我們並為了我們的得救,由天主之母童貞瑪利亞所生。

    我們該承認:在同一基督、主、獨生子身上,具有兩個本性,彼此毫不混淆、毫不變更、毫不分割、毫不相離。但兩個本性的區別絕不因它們的結合而消失,反而能保持各自的特性,結合在同一個位格和主體內。

  6. 自從加采東大公會議後,有些人把基督的人性視作一個位格主體。為駁斥這些人,553年在君士坦丁堡召開的第五屆大公會議,發表了有關基督的聲明:「只有一個主體(或位格)……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聖三中的一位」,因此,在基督人性內的一切,都應歸屬於祂的天主性位格,作為自己的主體,不但是奇跡,而且也包括痛苦甚至死亡: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其肉體被釘於十字架上者,乃是真天主、榮耀的主和聖三中的一位」。
  7. 這樣,教會宣認耶穌是不可分的真天主和真人。祂確實是天主子,成了人、成為我們的弟兄,但並不因此而中止其為天主、我們的主:
  8. 羅馬禮儀唱道:「過去所有的,如今仍保存;過去沒有的,如今則攝取」。金口聖若望的禮儀則這樣歌頌和詠唱:「啊,天主的獨生子和聖言!禰是不死不滅的,但為了我們的得救,禰卻甘願在天主聖母童貞瑪利亞胎中降生成人。禰是永恆不變的,卻成了人並被人釘死。啊,基督天主!禰以禰的死亡戰勝了死亡,禰是聖三中的一位,與聖父聖神同受光榮,求禰拯救我們」!

四、天主聖子如何是人

  1. 由於在聖子降生的奧妙結合中「人性被攝取,但並不因此而消失」,使得教會在過去的世紀中,承認基督人性的完整事實,它具有理智和意志的各項功能;教會同樣一有機會就提醒我們,基督的人性隸屬於攝取它的天主子的屬神位格。祂在這人性內所是和所做的一切,都來自「聖三中的一位」。因此,天主子把祂在聖三內的位格存在方式,傳授給祂的人性。故此,在其靈魂內一如在其肉身上,基督都以人的方式表達聖三的屬神舉止。
  2. 天主聖子……用人的手工作,用人的理智思想,用人的意志行動,用人的心去愛。祂由童貞瑪利亞誕生,確實成了我們中的一個,除了罪惡外,完全與我們相似。

基督的靈魂和祂人性的知識

  1. 亞坡林‧勞提西亞(Apollinarius of Laodicaea)認為,聖言在基督內取代了靈魂或神魂的位置。針對這項錯誤,教會宣認永遠的聖子,也取了一個人的理性靈魂。
  2. 天主子所攝取的人性靈魂,具有真正人類的知識。由於是人的知識,它本身不可能是無限的,它要在時空內按它生存的歷史情況下運作。為這緣故,天主子成了人後,能夠「在智慧、年齡和恩寵上,漸漸地增長」(路2:52),而且也須詢問一些在人生處境下靠經驗才能獲知的事情。這完全符合祂取了「奴僕形體」(斐2:7),甘願貶抑自己的事實。
  3. 不過,同時,天主子的這種真正人性的知識,表達了祂位格的屬神生命。「天主子的人性,不是憑自己,而是憑它與聖言的結合,在基督的位格內,認識及顯示那一切適合於天主的事情」。首先,就是成了人的天主子,對其天父的那種親密和直接的認識。天主子即使在祂的人性認知中,也顯示出屬神的洞悉力,透視人心中隱密的思想。
  4. 由於基督的人性知識與天主性的智慧結合於降生聖言的位格中,基督完全明白祂要來啟示的永恆計畫。 祂在這領域說不知道的事,在別處卻聲明祂沒有使命予以揭露。

基督的人性意志

  1. 同樣,教會在第六屆大公會議中,宣認基督有兩個意志和自然地有兩個本性的運作,即天主性的和人性的,兩者並不對抗,卻互相合作,務使降生的聖言,聽從父命,以人性願意接受祂跟天主聖父和聖神,為了我們的得救所決定的一切。基督的人性意志,「絕不抗拒或勉強追隨,反倒甘心服從全能天主的意願」。

基督的真正的肉身

  1. 由於聖言成了血肉,取了真正的人性,基督的肉身就有了局限,因此基督人性的外貌可被「描繪出來」(迦3:1)。在第七屆大公會議上,教會承認以「可敬而神聖的形象」去表達基督是合法的。
  2. 同時,教會時常在耶穌身上,明認「那不可見的聖言出現在我們有形的肉身上」。事實上,基督肉身的個人特徵,表達出天主子的屬神位格。這些特徵構成了祂肉身的輪廓,以致可描繪在一張聖像上而受人尊崇,因為尊崇聖像的信徒,「實際上是尊崇那聖像所表現的人物」。

降生成人的聖言的心

  1. 耶穌在祂的生活、痛苦和受難中,認識並愛了我們每一個人和所有的人,並為了我們每人奉獻了自己:「天主子愛了我,且為我捨棄了自己」(迦2:20)。祂以人的心愛了我們眾人。為此,為了我們的罪和我們的得救而被刺透的耶穌聖心,「是被視為那無限慈愛的主要標記和象徵,神聖的救贖主就是以這愛不斷地愛永恆聖父和所有的人」。

撮要

  1. 到了天主所定的時刻, 聖父的獨生子、永遠的聖言, 即聖父的聖言和實體肖象降生成人,取了人性,並不失落祂的天主性。
  2. 耶穌基督在其唯一的天主性位格中,是真天主又是真人;為這緣故,祂是天主與人之間的唯一中保。
  3. 耶穌基督有兩個本性,即天主性和人性;兩者並不相混淆,卻結合於天主聖子唯一的位格中。
  4. 基督由於是真天主和真人,便具有完全符合和順從天主理智和意志的人性理智和意志,而天主的理智和意志是祂與聖父和聖神所共享的。
  5. 因此,降生成人是天主性和人性在聖言的唯一位格內奇妙結合的奧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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