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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會很早就把使人成為門徒、為協助世人相信基督是天主子的種種努力稱為教理講授,好使他們透過信仰,因祂的名而獲得生命,以便在此世加以培育和教導,從而建樹基督的身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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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理講授是對兒童、青年和成人的信仰教育,這教育特別包括基督教義的傳授,它通常是以一種有組織和有系統的方式進行,目的是引導他們度圓滿的基督徒生活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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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理講授以教會牧民使命的某些要素有條理地組合而成,但教理講授有別於這些要素。這些要素雖有教理的特性,但它們或是為準備教理講授,或由教理講授而產生:就是福音的首次宣告或旨在引起信仰的傳教講道、尋求信仰的理由、基督徒生活的體驗、舉行聖事慶典、教會團體的整合以及宗徒和傳教的見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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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理講授與教會的整個生命息息相關。教會不但在地理上擴展,在人數上增加,更重要的,教會內部的成長和她對天主計畫的回應,主要是取決於教理講授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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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會更新的時期也是教理講授的重要時刻。事實上,我們看到在教父們的偉大時代中,聖善的主教們都把致力於教理講授,作為他們職務中重要的一分工作。這就是耶路撒冷的聖濟利祿、金口聖若望、聖安博、聖奧思定以及許多其他教父,他們的教理著作至今仍堪為典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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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理講授的職務從大公會議中時常取得新的活力。關於這點,特倫多大公會議是一個應予強調的例子:它在其憲章和法令中給了教理講授優先的地位;它是《羅馬教理》的起源,此教理取了它的名字,成為基督教義大綱的上乘之作。它把教理講授在教會內系統地組織起來,又藉著聖善的主教和神學家們,如:聖伯多祿‧嘉尼削(St
Peter Canisius),聖嘉祿‧鮑祿茂(St Charles Borromeo),聖杜里比奧‧莫格魯維豪(St Turibius of
Mongrovejo)及聖羅伯‧白敏(St Robert Bellarmine)的功績,使許多教理書終能出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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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此,若因梵二大公會議(教宗保祿六世視梵二為現代的偉大教理)所產生的動力,而使教會的教理講授重新引起人們的注意,是不足為奇的。1971年的《教理講授指南》,世界主教會議先後處理「福音傳播」(1974)及「教理講授」(1977)的課題,以及有關的宗座勸諭:〈在新世界中傳福音〉(1975)和〈論現時代的教理講授〉(1979)都可証明此點。1985年非常規的世界主教會議要求「編一本教理或一套綜合全部天主教教義和倫理訓導的摘要」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接納了主教會議的這個願望,認為它「必定滿全普世教會和個別教會的一個真正需求」,並從速著手工作,務使與會主教們的願望得以實現。<返回>